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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縣府訂定之「新竹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幼兒園兼任行政工作獎勵金加發實施計畫」。

一、本計畫自115年2月1日起實施,惟將於教育局核定各校行政人力員額及獎勵金發放數額後,再行據以辦理發給作業。

二、縣府函及本計畫條文請參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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