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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chu County Chung Cheng Elementary 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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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5條、第8條, 業經教育部於115年2月13日修正發布。
本次修正係將申請育孫留職停薪列為服務學校、機構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不得拒絕之情事。
教育局函.PDF
修正條文.odt
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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