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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來函宣導-「穿雲箭」

近日各警察機關查獲大陸地區進口之商品「穿雲箭」,經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定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管制且具殺傷力,請轉知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加強宣導,共同防範,倘發現學生攜帶或使用,應儘速向學校反應並進行通報,由學校立即通知警察機關處理,確保校園安全,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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