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竹縣113 學年度本土語親師生歌謠比賽,報名日期延長至114年4月30日!有意報名的家長,請儘速洽教務處!(名額有限喔)
壹、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要點。
二、新竹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
貳、目標:
一、鼓勵本縣學童發揮豐富傳統歌謠內涵,提高本土語文能力及興趣。
二、藉歌唱比賽寓教於樂,提供學生學習本土語及傳統歌舞文化,而收弘揚本土文化藝術績效。
叁、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新竹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新竹縣竹東國民小學
肆、參加對象:
1.本縣各國民小學親子(大人須年滿18歲)或師生2人組隊參加,有3組(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可擇任一組參加或三組都參加,但每個組別每校限報一隊。
2.參加隊數總共錄取閩南語20隊、客家語20隊、原住民族語10隊,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伍、比賽日期:114年5月16日(星期五)08:30~17:30。
陸、比賽地點:新竹縣竹東國民小學。
柒、比賽流程:如附件。
捌、報名日期:報名請用附件最後一頁Qrcord報名,填畢後請來電確認,竹東國小教務處電話:03-5962025*01。報名截止日期:114年4月30(星期三),請各校留意報名時間。
玖、辦理方式:
(一)參賽員出場序將於114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二點,在竹東國小圖書館進行公開電腦抽籤,歡迎到場觀看。
(二)抽籤結果將公布在本校網頁及教育局公告。
(三)參賽員比賽當日報到後,進入預備席就座,靜候呼號,如超過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四)參賽隊伍可以各式樂器伴奏或以會場提供音響進行演唱。(有需要者,報到時提交
音樂檔)
(五)時限:每隊比賽時間至多五分鐘,超過時間則酌以扣分。
(六)評判標準:音色佔25%、音準及節奏佔30%、發音佔20%、儀態(服裝、儀容、態度、表情、動作或舞蹈)佔25%。
拾、錄取標準:
(一)第一名:錄取1組,圖書禮劵1500元、獎狀乙紙(裝框)。
(二)第二名:錄取1組,圖書禮劵1400元、獎狀乙紙(裝框)。
(三)第三名:錄取1組,圖書禮劵1300元、獎狀乙紙(裝框)。
(四)優勝:各組擇優至多錄取6隊,頒發獎狀乙紙及圖書禮劵500元。
(五)凡參加比賽之參賽者,皆可獲贈參加獎圖書禮劵200元(報到時簽名領取)。
(六)各校指導老師指導學生且確有報到參賽者,皆可獲贈指導獎圖書禮劵200元(報到時簽名領取)。
拾壹、公差假:
(一)參賽人員、帶隊老師及承辦人員比賽當日核予公假。
(二)工作人員於佈置場地及活動舉辦期間,核予公差假並派代課務。
拾貳、本規則若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正補充之,並於比賽前公開說明規則。
新竹縣政府網站
https://reurl.cc/nmrL3d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要點。
二、新竹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
貳、目標:
一、鼓勵本縣學童發揮豐富傳統歌謠內涵,提高本土語文能力及興趣。
二、藉歌唱比賽寓教於樂,提供學生學習本土語及傳統歌舞文化,而收弘揚本土文化藝術績效。
叁、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新竹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新竹縣竹東國民小學
肆、參加對象:
1.本縣各國民小學親子(大人須年滿18歲)或師生2人組隊參加,有3組(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可擇任一組參加或三組都參加,但每個組別每校限報一隊。
2.參加隊數總共錄取閩南語20隊、客家語20隊、原住民族語10隊,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伍、比賽日期:114年5月16日(星期五)08:30~17:30。
陸、比賽地點:新竹縣竹東國民小學。
柒、比賽流程:如附件。
捌、報名日期:報名請用附件最後一頁Qrcord報名,填畢後請來電確認,竹東國小教務處電話:03-5962025*01。報名截止日期:114年4月30(星期三),請各校留意報名時間。
玖、辦理方式:
(一)參賽員出場序將於114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二點,在竹東國小圖書館進行公開電腦抽籤,歡迎到場觀看。
(二)抽籤結果將公布在本校網頁及教育局公告。
(三)參賽員比賽當日報到後,進入預備席就座,靜候呼號,如超過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四)參賽隊伍可以各式樂器伴奏或以會場提供音響進行演唱。(有需要者,報到時提交
音樂檔)
(五)時限:每隊比賽時間至多五分鐘,超過時間則酌以扣分。
(六)評判標準:音色佔25%、音準及節奏佔30%、發音佔20%、儀態(服裝、儀容、態度、表情、動作或舞蹈)佔25%。
拾、錄取標準:
(一)第一名:錄取1組,圖書禮劵1500元、獎狀乙紙(裝框)。
(二)第二名:錄取1組,圖書禮劵1400元、獎狀乙紙(裝框)。
(三)第三名:錄取1組,圖書禮劵1300元、獎狀乙紙(裝框)。
(四)優勝:各組擇優至多錄取6隊,頒發獎狀乙紙及圖書禮劵500元。
(五)凡參加比賽之參賽者,皆可獲贈參加獎圖書禮劵200元(報到時簽名領取)。
(六)各校指導老師指導學生且確有報到參賽者,皆可獲贈指導獎圖書禮劵200元(報到時簽名領取)。
拾壹、公差假:
(一)參賽人員、帶隊老師及承辦人員比賽當日核予公假。
(二)工作人員於佈置場地及活動舉辦期間,核予公差假並派代課務。
拾貳、本規則若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正補充之,並於比賽前公開說明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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