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公告本校學生行動載具(電話)管理規範【附申請書】 ※

說 明:
1.學生行動載具(電話)使用規範目的 :
為導引學生於校園內適切使用行動載具,維持學校秩序及安全、教導行動載具使用禮儀,並促進學習成效,特訂學生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規範。
2.行動載具定義: 泛指手機、穿戴式裝置等具無線通訊功能之終端裝置。
3.行動載具在校期間需保持關機狀態。如遇臨時或緊急狀況以及特殊需求時,得向班級導師或任課老師說明使用理由,經師長同意後方能開機使用(僅限與家長通話聯繫),使用完畢立即關機。
4.欲攜帶行動載具到學校的學生,需先填寫「新竹縣竹北市中正國小學生攜帶行動載具申請書」,經家長、導師簽章後送交學務處,完備核章程序後始得攜帶。

備 註:
1.其餘內容詳見本校學生行動載具管理規範。
2.學生攜帶行動載具申請書,可以到學務處領取。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