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有關本校因COVID-19期間對本學期學期成績採計說明

一、依教育部發布之高中以下學校實施學業成績評量之原則:
「請各校採從寬認定原則,以彈性、多元方式進行學生學業成績評量。學校原規劃之評量方式有實施困難時,學校應依既有校內行政程序,召開相關會議(例如各學科「教學研究會」或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討論,審酌調整定期評量之次數或改採其他多元評量方式,並得視需要調整學期成績計算方式之日常及各次定期評量占分比率;調整後,於同一年級、同一科目之所有學生,應具有一致性。」

二、依新竹縣政府頒布之指示「新竹縣各高國中小學校期末考試可以取消實體,改採多元方式,如實施線上作答、線上評量、線上學習單、線上口說報告及線上專題報告等,成績部分以從寬認定為原則。」

三、經本校課程發展委員會討論後,依據依教育部發布之高中以下學校實施學業成績評量之原則,本學期各學年成績採計之標準如下:

一年級: 定期一、定期二各佔50%

二年級: 定期一40%、定期二40%、定期三(多元評量)20%

三年級 :定期一、定期二、定期三(多元評量)成績之平均分數

四年級
國語、自然: 定期一40%,定期二40%,定期三(多元評量)20%
數學、社會: 定期一50%,定期二25%,定期三(多元評量)25%
英語: 定期一、定期二、定期三(多元評量)成績之平均分數

五年級 :定期一、定期二、定期三(多元評量)成績之平均分數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