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竹市107學年度國民中學新生學術性向資賦優異鑑定實施計畫
說明:
一.轉知新竹市107學年度國民中學新生學術性向資賦優異鑑定實施計畫,鼓勵符合申請資格並具學術性向資優特質之應屆畢業學生,參加鑑定。
二.依據新竹市政府107年1月18日府教特字第1070020964號函辦理。
一.轉知新竹市107學年度國民中學新生學術性向資賦優異鑑定實施計畫,鼓勵符合申請資格並具學術性向資優特質之應屆畢業學生,參加鑑定。
二.依據新竹市政府107年1月18日府教特字第1070020964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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