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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縣107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工作簡章

說明:
一、依據本縣107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申請鑑定資格:
(一)106學年度就讀新竹縣公私立小學二年級學生(民國98年9月2日至民國99年9月1日出生,具提早入學身分提出證明者不在此限)。
(二)以上學生須經由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具有資賦優異潛能或特質之學生,檢附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等具體資料,且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特推會)初審通過推薦。
三、鑑定詳情請詳閱簡章(如附件),重要鑑定期程及辦理內容如下:
(一)領表:107年2月26日(一)至107年3月12日(一)。
(二)學校收件:107年3月13日(二)至107年3月15日(四)
(三)報名:107年3月29日(四)至3月30日(五)中午12時止,由各校承辦人親自至新竹縣竹北市十興國小二樓會議室報名。
(四)初選評量:107年4月14日(六)上午。
(五)初選結果:107年4月24日(二)下午5:00前公告於新竹縣政府教育處網站及十興國小網站。
(六)複選學校收件日期:107年5月1日(二)前,通過第一階段鑑定學生,請至原就讀學校申請。
(七)複選報名:107年5月2日(三)上午8:00至下午15:00,由各校承辦人親自至新竹縣竹北市十興國小二樓會議室報名。
(八)複選結果公告:107年5月17日(四)下午5時前公告於新竹縣政府教育處網站及十興國小網站。
四、檢附本縣107學年度國小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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