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社會及家庭署103年單親培力計畫,請符合資格者於103年10月09日前主動向計畫承辦單位提出申請。
一、該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就讀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子女臨時托育費,鼓勵其取得學位。
二、詳細補助內容、標準、期限、對象等資訊請參考計畫內容(附件一),或上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helpdreams.moe.edu.tw/瀏覽相關資訊。
三、如對該計畫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計畫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蔡小姐(電話:02-2321-2100轉117)。
二、詳細補助內容、標準、期限、對象等資訊請參考計畫內容(附件一),或上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helpdreams.moe.edu.tw/瀏覽相關資訊。
三、如對該計畫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計畫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蔡小姐(電話:02-2321-2100轉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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