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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103年國際家庭日-多元文化學習型家庭甄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計畫

一、具體事蹟:
(一)具體事蹟要件:
每天執行關三機(含電視機、手機、電腦)至少30分鐘,並運用關三機時間,家人共同實踐學習型家庭活動,以增進家人互動,共享家庭學習樂趣;此外,還需符合以下要件:
1.活動能增進家人關係、促進家庭和諧。
2.學習型家庭活動方式:舉凡能透過家人共同活動,達到家人共學目標的活動,例
如,家庭會議、家庭聯誼、讀書會、家庭遊戲、家務共做、參觀活動(古蹟、休
閒)、社區聯誼、公益活動等。
3.落實家庭中的性別平等:如家人共同參與家庭決策、共同參與家務工作等。
4.具體事蹟提列時間:受薦家庭在102年1月1日至103年5月15日(約1年半)之具體事蹟。

二、推薦方式及名額:
分推薦、初審、複審及決審4階段辦理
一、推薦:
(一)推薦方式:得由當事人採自我推薦或被推薦,擇一方式辦理。
1.自我推薦:由參選家庭自我推薦。
2.他人推薦:可由第3人(如學校教師)協助推薦之家庭成員。
(二)推薦程序:
1.無論採自我推薦或他人推薦(推薦表如附表一),均需經由當事人就讀學校審查
後,於103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五點前(郵戳為憑)送至華興國小參
加初審。
2.縣內辦理初審後,排定優先順序,再函送承辦單位(桃園縣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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