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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103學年度慈輝班轉介就讀簡章

一、轉介就讀對象:
(一)對象:台閩地區各縣市國民中學在籍學生及各國小畢業生,因家庭變故、家境清寒及家庭功能不彰而中輟或有中輟之虞,乏人照顧而有意願至本校秀才分校就讀者(應提具相關證明文件。無特殊原因,應檢附資料未繳齊者,不予受理)。
(二)雖符合資格仍不受理申請者:
1. 因重大刑案(如:妨害性自主……等)交付保護管束或曾令入感化教育者。
2. 身心障礙學生應就讀特教班者。
3. 重大疾病、或精神狀況不適宜住宿生活者。

二、申請方式:
(一)學年初轉介:
1.國民中學學生由在學學籍學校提出申請。
2.應屆國小畢業生由國小提出申請。
3.申請與轉介程序
(1)在學學籍學校提出申請後,由本校秀才分校復學輔導就讀執行小組進行初審作業。
(2)初審包括書面審查、家庭訪查及晤談。
(3)本校秀才分校復學輔導就讀執行小組針對初審結果提出建議就讀名單。
(4)邀請本縣復學輔導就讀小組召開轉介就讀會議進行複審,未符合初審建議就讀名單內學校,相關人員可受邀列席補充說明。
(5)通過複審學生,依報名先後順序及複審會議決議情形至可以容納人數為止,餘人列為候補名單,俟有名額再行通知原申請單位或學生在學學籍國中。
(6)視學生入學後適應情況不定期邀請在學學籍學校相關人員參加就讀輔導會議。
(7)轉介就讀學生名單提交「桃園縣復學輔導就讀會議」備查。
(二)學年中轉介:
1.經社政單位評估適合轉介至秀才,由學生學籍學校向桃園縣政府教育局提出申請,且經桃園縣政府教育局同意就讀慈輝班。
2.由學生學籍學校向本校秀才分校提出,經家訪人員評估適合轉介至秀才,且經桃園縣政府教育局同意就讀慈輝班。
3.本校秀才分校依申請件收訖時間序進行家訪(資料未齊者一律退件),每個個案家訪聯絡及完成評估報告時間為十個上班日。
4.學年中轉介之學生,依學生性質和狀況入班。
5.申請與就讀程序
(1)學生在學學籍學校準備申請資料併同社政單位評估報告,向桃園縣政府教育局提出申請。學生在學學籍學校準備申請資料,向本校秀才分校提出申請。
(2)經本府教育局同意就讀慈輝班後,發文至學籍學校及本校秀才分校以進行後續作業。
(3)學生就讀一個月後,由本校秀才分校復學輔導就讀執行小組進行初審。
(4)不符合就讀資格學生通知原申請單位接回。
(5)符合就讀資格學生暫行於本校就讀,俟經年度轉介就讀複審會議決議學生繼續就讀慈輝班、回歸學籍學校或另行轉介。

三、申請時間:
(一)學年初轉介:民國103年4月1日至103年5月7日止。
(二)學年中轉介:每年7月至次年3月底間不定時受理。

*詳情請見附件簡章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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